一是强化责任,健全工作体系。指导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暴力欺凌防控工作小组,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和方案,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的校园暴力欺凌行为。
二是强化摸排,消除霸凌隐患。组织全区学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,对涉校涉生各类矛盾纠纷和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进行逐一排查,对可能致使欺凌事件发生的隐患建立台账,及时处理,确保做到苗头早发现、早预防、早控制。
三是强化联动,深化部门协作。坚持“教育为主,惩戒为辅”的原则,积极协同区委政法委、区法院、区检察院等职能部门,深入学校开展以“防欺凌、防诈骗、防拐骗”等讲座活动,加强家校沟通和警校合作,形成学校、家庭、社会“三位一体”的工作合力。